来源:我爱卡 小编:吴安琪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0日
内容导读: 牡丹个人信用卡持卡人可登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www.icbc.com.cn ),按照如下路径进行消费积分兑换: 1、登录工行网站( www.icbc.com.cn )→在页面左下角处“境内分支机构”中选择“大连分行”,进入大连分行网站→特色业务→“日累月积 分享快乐”牡丹信用卡消费积分兑换活动→点击地址链接,选择“礼品兑换”栏目; 2、登录工行网站( www.icbc.com.cn )→进入信用卡频道→点击 “积分换礼”栏目→大连—“日累月积 分享快乐”牡丹信用卡消费积分兑换活动。
为答谢广大牡丹信用卡持卡人的厚爱,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开展了牡丹信用卡“日累月积 分享快乐”积分兑换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创新的兑换模式、彰显品质的礼品得到了持卡人的一致好评。为了使更多的持卡人体验积分兑换活动的乐趣,牡丹信用卡积分兑换活动将延长兑换时间至2012年12月31日,敬请关注!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二、活动参与卡种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地区发行的牡丹个人准贷记卡、牡丹个人人民币贷记卡、牡丹个人双币贷记卡。
三、积分兑换形式
本次积分兑换活动采取“网上自助兑换+合作公司配送”的方式。
四、兑换途径 牡丹个人信用卡持卡人可登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www.icbc.com.cn ),按照如下路径进行消费积分兑换: 1、登录工行网站( www.icbc.com.cn )→在页面左下角处“境内分支机构”中选择“大连分行”,进入大连分行网站→特色业务→“日累月积 分享快乐”牡丹信用卡消费积分兑换活动→点击地址链接,选择“礼品兑换”栏目; 2、登录工行网站( www.icbc.com.cn )→进入信用卡频道→点击 “积分换礼”栏目→大连—“日累月积 分享快乐”牡丹信用卡消费积分兑换活动。
五、兑换礼品配送及签收 持卡人自网上消费积分兑换礼品之日起1个月(节假日顺延)内,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将委托积分兑换合作公司把礼品配送到持卡人指定地址,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件签收,不可由他人代为签收。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积分起兑标准为10000分,活动结束后积分暂不清零。
(二)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牡丹信用卡持卡人取消其参加积分兑奖资格:
1、持卡人账户或卡片状态为正式销户或已收卡;
2、持卡人卡片为过期卡;
3、持卡人卡片为止付状态或账户为冻结状态;
4、持卡人于活动期内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5、持卡人信用卡欠款逾期未还;
6、违反《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的。
(三)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委托积分兑换合作公司按照持卡人兑换订单中的指定型号礼品进行配送,若存在产品颜色差别,以客户收到礼品实物为准,网站上公布的礼品图片仅供参考。
(四)消费积分兑换订单提交成功、积分回馈礼品确定后,若不存在质量问题,积分礼品不得退换。积分礼品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积分礼品供货商负责处理与解决。
(五)个别礼品遇有货源不足时,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有权与持卡人协商,将持卡人所兑换礼品调整为本次积分兑换活动中同一等级的其它礼品。
(六)个别兑换礼品如有使用期限,请在商品有效期内行权。
(七)积分礼品不开具发票。
(八)有关牡丹信用卡消费积分兑换礼品的个人所得税,由持卡人自行负责申报缴纳。
(九)如活动内容发生变动及终止,以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网站上发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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